平泉市安利矿业有限公司新建选厂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

  • 更新时间:2024-02-01 08: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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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7日,根据环保部文件《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平泉市安利矿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平泉市安利矿业有限公司新建选厂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5日。

 

建设单位:平泉市安利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31401202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