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

  • 更新时间:2023-03-29 08: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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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核能与核技术事业发展迅速,全面加强核安全监管、筑牢核安全底线责任在

肩、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的同时,用专章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进行全面部署。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如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核与辐射监管工作中,同时落实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核安全监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此,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江光。

   中国环境报:请简要介绍一下,2022年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成效如何。

江光:2022年,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并取得良好成效。核安全协调机制有效运转,核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十四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获批印发,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核与辐射安保备勤圆满完成,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顺利收官,《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取得进展,辐射监测和应急、核安全设备监管、人员资质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核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无明显变化。

   中国环境报:为进一步推进我国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今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什么?

   江光: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落实好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的各项工作部署,与核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相结合,锚定核强国目标,加快推进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奋力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

   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核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系统总结核安全监管40年实践经验,持续改进提升工作。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探索实践新方法新策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坚持严字当头、依法监管。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加强依法监督、全过程监督、一线监督、闭环监督,强化刚性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并整改到位,以外部监管促进行业自律。

   坚持固本强基、提升能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夯实技术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科技研发,提升队伍能力,扎实推进政策研究、法规制度、经验反馈、国际合作、人员培训等重点工作。

   坚持统筹协调、保障发展。基于核工业强国建设目标,加强与行业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以高水平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

   中国环境报:在上述工作思路的指导下,今年将重点聚焦哪些方面工作?

   江光:一是强化形势分析和经验反馈。跟踪研判国内外安全状况,及时识别苗头性、趋势性、潜在性风险挑战,定期会同行业部门分析核安全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防范化解风险。结合审评监督实际,定期就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集中研讨,形成内部共识,妥善解决问题,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完善定期经验反馈分析和重点监督工作交流机制,发现共性问题,实现前瞻性研判、预见性诊断,整体推动监管工作。

   二是继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坚持法治先行,立足国情,接轨国际,加快形成更加完善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提高监管法治化水平。推动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修订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加快《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标准制修订进程和核电标准认可工作,提高合法合规性审查的质量和成效。

   三是优化核安全设备和人员监管。核电进入批量建设阶段,对设备供应链提出巨大挑战。加强形势分析研判,调配力量恢复重要设备驻厂监督模式,并进一步优化驻厂监督工作职能和方式。持续优化设备许可资格条件,加强核设备行业动态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进一步健全特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操纵人员考核组织管理和培训工作,加强特种工艺人员考核内涵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工艺人员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继续抓好辐射监测和应急工作。完成生态环境部核事故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有关核设施、地方加强核与辐射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做好国控网运行管理,继续做好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做好重大活动期间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和应急备勤。跟踪督促三年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建设,促进地区监督站提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

   五是做好公众沟通和综合保障。改进提升国家核安全局网站,优化栏目设计。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宣传,将监管大事要事作为宣传报道的主旋律,围绕重要法规标准出台、监管项目重要节点、重大经验反馈活动、国际公约履约等加强宣传报道,指导支持行业核与辐射安全公众宣传,营造共建共享氛围。组织编制核安全文化建设和评估标准,支持企业开展示范建设。

   中国环境报:您提到,要着力提升核安全监管队伍的水平和能力,具体有哪些举措?

   江光:一是积极沟通协调,推动从顶层谋划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在核安全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等方面争取支持。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统筹行业资源推进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内涵建设,提升安全分析、试验验证、辐射监测、监管信息化等能力。

   三是建设监管队伍,逐步增强工作力量,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专业素质过硬、管理能力突出、具备国际视野、代际更替有序与核工业强国目标相适应的核安全监管铁军。

   加强核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以目标为导向优化培训思路,从课程调整、教材更新、教员选择、提高培训有效性等方面统筹谋划。及时总结监管实践中的良好经验做法,形成“讲、学、研、比”的内部机制,完善形成合理、高效的培训管理制度。

编辑:孙浩

文章转自: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