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修复,推动宝鸡污水洼地换新颜

  • 更新时间:2023-01-31 1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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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在该市首次尝试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异地修复,对磻溪镇杨家店村2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施工,现已修复完成并进入专家评估阶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修复,简单来说就是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实质性损害,但无法就地修复或无法完全修复的,采用补植复绿、修复管网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工作,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异地修复。比如磻溪镇杨家店村黑臭水体治理就是典型的异地替代修复项目。”宝鸡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走进杨家店村,原来污水聚集、蚊蝇滋生、气味难闻的“黑水潭”的污水已被抽走,占地约十亩的洼地覆上了新土,并进行了绿化;用于排放杨家店村5个村民小组生活污水的明渠,全部改成了封闭的污水管,直通市政污水管网,从根源上解决了污水乱流的情况,有效改善了当地村民的生活环境。

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领域一直存在着“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宝鸡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的这次尝试,正是破解这一困局的有益探索。

这例生态损害赔偿异地修复工程综合利用现场踏勘、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等手段,从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多方面排查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线索,对宝鸡市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典型示范和实践的意义,建立起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排查机制。

宝鸡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主动作为,通过损害赔偿的方式,提高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对符合生态损害赔偿条件的单位依法追究赔偿责任,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去向用途,落实资金落地,保障修复到位,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同时,该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做好已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鉴定评估、磋商与修复等后续工作,形成从“启动-完成”过程全跟进、全监督、全负责的闭环机制,做到早日办结,修复到位。

此外,积极探索开展建筑扬尘生态损害赔偿及生态损害赔偿异地修复工作,开创提出建筑施工扬尘监测及污染物评估,并对4起建筑扬尘污染行为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运用评估费用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截至目前,宝鸡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仍在督促未完成生态损害修复的企业递交修复方案,不断推进修复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该中心将以生态环境损害事件为重点,积极探索完善赔偿和修复等制度,建立起部门间综合协调和联动机制,通过案例示范总结经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编辑:张聪

转自: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