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第二批自治区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名单

  • 更新时间:2023-01-04 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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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同意第二批自治区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的通知》,同意将富川瑶族自治县富芋瑶乡生态漫川EOD开发项目、贵港市港北区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平南县乌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产业发展EOD项目和贵港市覃塘区水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4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EOD模式项目。目前,广西已有10个自治区级EOD模式项目。

EOD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的创新性开发模式,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实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引导提供更加精准的资金支持。广西生态环境厅积极组织各地进行项目入库申报,大力推动EOD模式创新实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一级调研员胡永东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广西已有23个项目进入了国家、自治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其中有14个国家项目),这些项目涉及总投资达到457.97亿元,总融资需求306.66亿元,将有力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有效投资,增加绿色资产,推动绿色发展。

编辑:马新萍

转自: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