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骨废料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Wastes of bones
标准号:GB 16487.1-2005 代替GB 16487.1-199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境外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
口,规范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查许可,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骨废料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骨废料的进口管理。
详细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