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Waste electric motors
标准号:GB 16487.8—2017代替GB 16487.8—200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机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电机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废电机的进口管理。
详细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