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杨洁出席
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唐山法治园宪法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洁出席并在宪法宣誓仪式领誓,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魏文忠出席并讲话,副主任王福燕、董立群、孙辉福,秘书长郑胜宏出席。
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宣传活动,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旨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唐山,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创“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魏文忠在讲话中指出,要把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重大责任,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八五”普法决议,广泛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真正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让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要坚持依法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现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咨询专家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营造了全民参与普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和路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律师代表和18周岁青年代表参加了宪法宣誓仪式。
转自:唐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