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B 16487.11—2017代替GB 16487.11—2005

  • 更新时间:2022-12-01 09: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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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Vessels and other floating structures for breaking up

标准号:B 16487.11—2017代替GB 16487.11—200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控制由于进口可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船舶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