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两免”即办制

  • 更新时间:2022-10-15 14: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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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北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两免”即办制

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人员辅导纳税人办税。王瑞红 摄

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人员辅导纳税人办税。王瑞红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烟成群)日前,河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自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通过政府间信息共享取得并可即时查验的3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两免”即办制。

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两免”即办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方便纳税人查阅。

对实行“两免”即办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 “两免”即办制办理。

选择适用 “两免”即办制办理的,在纳税人提供规定信息后,税务机关通过“河北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平台”即时查验证明信息是否符合办理涉税业务有关规定。对查验结果符合规定的,不再索要办理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或要求纳税人提供书面承诺,即时为纳税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不选择适用“两免”即办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或按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据悉,河北省税务局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取得的“出生医学证明”“残疾信息”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项证明信息实现即时查验,具备免于提供证明材料的条件。前期在河北雄安新区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责任编辑:张培思]

 

转自:河北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