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 聚焦危险废物全链条闭环管控 夯实“十五五”环境风险防控根基

  • 更新时间:2026-07-17 10:03:04
  • 访问量:10

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其环境污染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累积性特征。近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将全过程环境监管确立为“十五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主线,系统性部署治理举措,着力构建源头减量、过程可控、末端安全、数字赋能的全链条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为2030年美丽中国建设阶段性目标落地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深化智治:从“信息孤岛”迈向“一码贯通”,构建全链条可追溯监管新范式

信息化并非简单的工具叠加,而是对现有监管逻辑的革命性重塑。当前危险废物监管领域仍存在产生端台账管理粗放、转移端运行轨迹模糊、利用处置端数据衔接断裂等堵点问题。《规划》将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作为提升危险废物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核心抓手,以“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覆盖率100%”为目标,打通产、收、贮、运、处全环节信息壁垒,真正实现危险废物“看得见、管得住、追得回”。一是创新推行“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国统一电子标签二维码、电子转移联单编号、电子经营许可证号三类编码,串联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数据,将监管节点前置至产生环节,实现“一码贯通”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危险废物从诞生到终结的每一步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二是推进落实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完成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监管系统重构,建成并运行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依托国家系统分阶段推进落实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到2030年实现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三是积极推动跨部门数据协同共享。推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与排污许可、生态环境统计、交通运输等业务数据共享,建立大数据发现违法线索机制,优化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模式。到2028年实现将国家系统危险废物申报数据全面应用于生态环境统计。四是有序推进在线监控设备配备升级。推动危险废物相关单位配备智能地磅、视频监控、液位流量器等数字化智能监控设备,并与国家系统联网接入;有序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装树联”。

优化结构:从“总量够用”转向“精准匹配”,推动能力布局由“铺摊子”到“锻长板”

当前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呈现结构性不平衡矛盾,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2.4亿吨/年,平均负荷率不足30%;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铅锌冶炼废渣等特殊品类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结构性、区域性缺口,废矿物油等类别低水平利用工艺环境风险突出。《规划》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优化和能力水平提升。一是加强统筹规划,遏制同质化无序竞争。各省(区、市)应因地制宜编制设施建设规划,定期评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引导长期闲置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同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联动机制,统筹项目准入管理。二是补齐能力短板,提升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健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保障体系,依托国家及6大区域性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技术中心、20个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补齐废盐、含砷、持久性有机物等难处置危险废物兜底能力;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支持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地区探索就地处置模式。三是推动提标改造,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推动危险废物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修订,提高相关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推进利用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探索建立利用处置设施绩效分级管理体系,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严控填埋:从“兜底处置”转向“最后选项”,筑牢环境风险最终屏障

危险废物填埋的本质是高风险污染封存。当前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大,部分填埋设施运行不规范,存在环境风险隐患。《规划》提出将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并非简单的数值压减,而是以填埋管控为“指挥棒”,倒逼危险废物环境治理逻辑重构。一是明确填埋减量工作目标。《规划》为危险废物填埋减量工作划定了量化管控指标,10%为全国平均管控基准,各地需结合本地危险废物产生结构、资源化利用配套能力等因素制定省级分解指标。二是推动资源化利用技术落地。填埋管控的核心逻辑,是推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风险可控的利用处置方式实现有效承接。当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量占填埋总量的60%,是实现填埋减量的核心突破口。管控填埋处置量占比将有效约束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直接进入填埋场,为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创造大规模推广应用空间,将进一步带动危险废物利用技术研发升级。三是强化填埋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填埋处置环境监管,严格限制可通过利用、焚烧实现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逐步减少焚烧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同步开展危险废物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存在环境风险的填埋场设施改造提升;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对达到设计库容、停用时间超过3年和环境风险高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实施退役填埋场封场综合治理。

改革提升:从“经验摸索”升维“制度供给”,激发管理制度创新动能

针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难、跨省转移审批周期长等长期治理痛点,《规划》在深化现有试点成效的基础上,扩大改革覆盖范围,构建便捷高效、风险可控的收集转移管理体系。一是升级小微与社会源收集体系。当前全国共有1300余家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服务覆盖超30万家小微企业。《规划》中进一步要求,明确收集单位的服务地域范围、服务对象,推动收集单位提档升级,坚决杜绝收集单位“选择性收运”“恶性竞争”等现象。二是优化跨省转移分类审批制度。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推行差异化审批机制。持续推进优化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对环境风险低、再生利用价值高的危险废物简化跨省转移审批流程;鼓励开展区域合作的省份间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程序,提升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效率。三是配套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多领域管理机制改革,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再生产物风险评估标准体系,构建全链条制度合力。

《规划》聚焦当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突出矛盾精准施策,通过全过程信息化打通监管追溯盲区、以严格管控填埋防范长期环境风险、依托利用处置方式优化提升能力水平、通过深化制度改革疏通收集转运堵点,构建了一套“指标约束+数字赋能+结构优化+制度创新”的系统化危险废物治理方案。各地、各行业可依托《规划》部署的重大工程与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链条治理短板,持续压减非法倾倒、长期不规范填埋等各类环境隐患,以危险废物领域精准治理支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稳步推进。

文章转自: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