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8日,迁安市金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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