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聚碳酸亚丙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c1wI7j73i2e2XHd2PnbVw?pwd
提取码:ug2f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Drcj5H7IQRB58A6vouO2w?pwd
提取码:j1eg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南部片区)
联系人:李志新 联系电话:13832804553 邮箱:1053207663@qq.com
评价单位:河北太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公示单位: 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